2011-02-20

申辦國際駕照!


申領國際駕照

一、應備證件:
  1. 身分證、軍人身分證、僑民居留證明(正本)。(本人親自辦理者可憑駕照辦理免查驗身分證)。
  2. 原領之本國駕駛執照正本。
  3. 護照(正影本)或由民眾自行提供與護照相同之英文姓名及出生地。
  4. 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同一底片之照片)二張。

二、辦理地點:

     全國各公路監理機關國際駕照窗口辦理。

三、規費:

     國際駕照費新台幣二百五十元。

四、注意事項:
  1. 如有違章、道安講習請先清理,吊扣期間不得受理。
  2. 駕照地址與身分證不同者,應同時辦妥變更手續。(汽、機車駕照須一併辦理)。
  3. 國際駕照有效日期自發給日期起滿三年或至國內駕駛執照有效日期為止,以先屆滿之日期為準。
  4. 汽、機車駕照須在有效期內或職業駕照未逾期審驗,否則須先辦理換照補審。
  5. 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起實施汽、機車駕籍總歸戶,以最新戶籍地址為總歸戶地址,汽、機車駕駛執照須同時辦理變更登記,已逾期汽、機車駕駛執照皆須一併換發。
  6. 汽車駕駛人依規定申請換領國際駕照,同時申請換發新駕照者,得不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第1項應於有效期間屆滿前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規定之限制。

申請過程:

之前去監理站換領機車行照時有先跟裡面的服務人員請教過國際駕照申請上的疑慮,因為我汽車駕照的效期只到2011年底,上面列的注意事項有提到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才能申請換照,那時候我早不在國內,所以想先詢問可否提前換照。

那位先生回我說,可以採駕照遺失的方式提前換照。我想說應該很多出國的人都會碰到這個問題,照理說駕照換發規則上應該會另有條文規定。回家上交通部的網站查了好久才查到上面注意事項列的第六條。我還特地印下來,待申請國際駕照有問題時拿出來核對。

結果,一切只是自己白忙一場。這次申請時,那位服務人員不知道在趕什麼(也許是趕吃飯吧,我12點到的),只跟我說汽、機車駕照要同時換領,叫我把應備證件交給她,沒有提到未到屆滿前一個月不能提前換照或是要採駕照遺失方式處理。納悶的我還是眼尖瞄到她填寫的申請事由「駕照遺失新辦」,果然還是採取漏洞方式處理,我覺得很奇怪呀,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條文上也有規定了,為何行政處理方式沒有同步?還是採取鑽漏洞的方式...

雖然說一樣可以拿到國際駕照,不過就是覺得很冒名奇妙~
絕不承認自己固執~哈

距離出發:倒數 1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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